舒城縣城市管理行政執(zhí)法局:
你單位報送的《舒城縣城區(qū)停車場工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》及附件收悉。現函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你們承諾的事項,即:
1.項目選址(線)不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區(qū);
2.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5.14hm2;
3.水土流失防治標準為南方紅壤區(qū)一級;
4.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目標為:水土流失治理度98%,土壤流失控制比2.0,渣土防護率99%,林草植被恢復率98%,林草覆蓋率18.45%。
5.本項目不設取土場和棄渣場。
6.原則同意項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區(qū)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設。
二、依法依規(guī)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,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4.1090萬元。
三、實施過程中應落實好承諾事項。
四、本項目在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前應通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;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,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。
附件:水土保持補償費告知書
舒城縣水利局
2023年12月11日